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长龙水电站2015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补充工程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国县长龙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国县长龙水电站。
2.2 招标规模:招标金额约 65 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20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兴国县长龙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的改造需要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的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等有关技术服务及相关土建部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有效的经营范围具有制造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代表(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 投标人自
(5)在赣州区域设有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网点。(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原件、水轮发电机组72小时运行验收合格材料原件。设备采购合同须有合同封面、大签页、设备清单页,否则不视为有效类似业绩;验收合格材料中应有机组开始运行时间说明,没有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验收日期为开始运行日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用费800元/标,售后不退。时间为2016年11 月7 日到2016年11月 11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若报名截止时间止不足3家投标人则按流标处理,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收费单据原件以备核查,未提供原件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为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 月26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招标文件、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微信:likaidewenhou1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