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南分公司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炼(2015)3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济南分公司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 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分公司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目
2.2建设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2.3建设规模:新增烟气脱硝设施规模为241232m3N/h(湿基),项目内容包括余热锅炉改造与脱硝系统,占地面积约280m2。
2.4计划工期:117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5合同估算价款:700余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改造余热锅炉、新增一套烟气脱硝系统以及电气、仪表等设施配套改造的采购、施工、工程试车、中间交接、保运、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质量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一级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1年以来有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书,201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4日(工作日,每天8时至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备注: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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