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100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概括: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是一家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单系列煤制甲醇化工厂,主要从事60万吨/年煤制甲醇的生产及相关业务,项目总投资45亿元,占地面积约770亩,厂址位于咸阳市东郊化工区内渭城镇朝阳四路北段。
招标范围: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餐厅供餐服务(厨房加工、生产区送餐、日常接待餐等服务工作,委托采购),就餐总人数约530人,就餐高峰约320人。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B.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近三年(2013-2015)有食堂经营经验并提供合同原件;
D.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7日至2016年11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通过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最新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同类服务业绩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