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QJYZX-2016GC173SG
1、招标条件
呼舒毛都药材基地三到村三到户贫困村建设工程已以由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阿政发[2016]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内蒙古扶贫帮扶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呼舒毛都药材基地三到村三到户贫困村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
2.3项目计划投资额:约102.9万元
2.4建设概况:土地平整261464平方米、机电井10眼、配电线路1000米、田间路3.38公里、变压器2台、地埋管道1620米等工程。
2.5工程招标内容:上述工程个施工总承包。
2.6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如果为一级建造师报名则还需携带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4.6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2—4.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