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供水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批施工2标段给水管线工程(顶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市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延期的批复 (包发改投字【2010】57号、包发改投字【2013】203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6SG171
标段名称 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批施工2标段给水管线工程(顶管)
建设规模 包头市供水管网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批2标段给水管线顶管工程(二水厂-建华南路),管线全长约806m,主管管材采用DN1200钢管,套管为DN2400钢筋混凝土管。 在管线0+876.924-1+250.294、1+379.110-1+683.125段为2400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施工,1+250.294-1+379.110段为DN1200钢管直埋。
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投资:2800.00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 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04日上午8:00至2016年11月09日下午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