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宽发改字【2016】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取
2.2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结算、决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3服务期:至本项目决算审核结束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