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西大桥至大洲桥两河沿岸景观改造工程(西大桥至水文站) 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沙发改【2014】基字4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西大桥至水文站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1300万元(含118万元暂列金),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西大桥至大洲桥两河沿岸景观改造工程(西大桥至水文站),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79812元;
工期要求: 1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在2月1日前完成土石方工程、河岸钢筋砼栈道及眺望台的结构物、构筑物的基础。
2.5.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3.11.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 8日至2016年 11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