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2016-11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硬件采购项目已由海南州国土资源局以同国土资【2016】179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仁县国土资源局
(2)招标内容:通信网络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供货期
63232120161104125-01 标段一 通信网络设备 开始日期:2016年12月10日
结束日期:2016年12月2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厂家或经销商销售授权书;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 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