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中海建(QH)2016-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2016年城镇绿化项目已由兴海县人民政府以【兴政{2016}14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南州兴海县
(2)招标内容:兴海县商贸巷和藏医院前后的公共绿地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63252420161104096-01 标段一 绿化工程 开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