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碎石桩检测项目(二次招标)(泉台管经审[2012]26号)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6】第87号;
2.项目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碎石桩检测项目(二次招标)
3.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
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检测费约52.0835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复合地基承载力、桩体密实度、砂土液化试验等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详见检测工程量清单。
6.检测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7.资金来源: 自筹 ;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3.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备案证书。
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四、获取方法: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7日08:00至11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