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管线穿跨越黄河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招标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本期规模:4条外径1.68m(含保温层)大口径钢管穿跨越黄河。
计划服务期限:20日历日。
招标范围:
1)完成防洪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审批;
2)向甲方提供审查通过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本项目由于规模大、工期紧,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首先编制完成项目穿跨越黄河比较优化的具体工程布置方案并通过有审查权限的河道主管机关确认;投标人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黄河水利委员会技术审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编号:HDLW-QQZB201627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穿跨越管道工程设计业绩、同类穿跨越管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署页复印件,并提供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技术报告的技术审查或行政批复意见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在承担报告编制工作中能够先期进行垫资;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