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四川省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红格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场馆、环境卫生及水电气等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AFZBCF--201610001
二、招标项目:红格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场馆、环境卫生及水电气等维护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服务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业主单位工作分淡旺季,淡季约是每年的4-10月,旺季约是每年的10月至次年4月。
旺季时的最低人员配置数为37人。其中宾馆服务人员18人,锅炉及配电设备设施日常运行、水电气正常运转及维修维护、电梯操作特种设备及网络、监控等弱电运行维护等人员至少4人,场馆器材管理、维护和室外保洁人员8人、室外运动场场地、设备、器械的准备工作,以满足训练和比赛的需要,专业草坪日常管理、维护及环境卫生等至少7人。
淡季时的最低人员配置数为22人。其中宾馆服务人员8人,锅炉及配电设备设施日常运行、水电气维修维护、电梯操作及网络、监控等弱电运行维护等人员至少3人,场馆器材管理、维护和室外保洁人员4人,室外运动场场地、设备、器械的准备工作,以满足训练和比赛的需要,专业草坪日常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等至少7人。
上述人员配置数是最低配置要求,实际人员配置数以完成业主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为准,若需增加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调剂解决。
业主单位不具备提供食宿条件,各投标单位需考虑在报价范围内,自行安排配备人员的食宿等。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有国家相关的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对酒店或物业等管理内容;
5、能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 0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