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GC0683-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东方红农场2016年三队排水沟工程危房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呼垦投字[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国营东方红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红农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浆砌毛石排水沟6548米。
2.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东方红农场2016年三队排水沟工程危房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日 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