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新区医院西侧开放式公园建设工程已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以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项目法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新区医院西侧开放式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NMHT-161027
招标内容:巴彦淖尔市新区医院西侧开放式公园属开放式生态园林游园,绿化面积3.3万平方米,硬化面积0.7万平方米,工程以植物造景为主,树种主要有国槐,香花槐、四季玫瑰等。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新区医院西侧。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养护管理期3年。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公司员工。
3.3经检察院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凡有下列行为的本次不予报名:
3.4.1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2在巴彦淖尔市地区施工中不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3.4.3发现有转包、倒卖中标工程劣迹的;
3.4.4有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行为的;
3.5中标企业需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及5的农民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保证金在完成种植并且验收合格后一年内逐步退回。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