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委托,对石灰二分厂3#4#XUQ-8m螺旋卸车机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611071636
2.项目名称 石灰二分厂3#4#XUQ-8m螺旋卸车机检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工程编号:2016设工-045)批准,项目业主为耐火,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2招标范围: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资质等级证书;
(5)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6)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8)适应本项目的其他资质文件: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9) 提供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工程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上传)。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6时00分至2016年11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