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溆浦县前进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湖南省财政厅、怀化市水利局以湘财建指[2016]244号、怀水电[2015]1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及自筹资金资金,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溆浦县前进水电站,受招标人委托,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前进电站位于怀化市溆浦县九溪江乡境内,坝址位于二都河一级支流猫儿江流域,地理位置:东经110°37′,北纬37°40′,距溆浦县城45km,距两丫坪镇13km,交通十分方便,电站改造前总装机1260kw(2×630kw),近三年平均发电量400万kw·h。改造后总装机1600kw(2×800kw),年发电量520万kw·h。本次改造增加装机容量340kw,年发电量增加120万kw·h。
2.2 招标范围及采购清单
招标范围:2台水轮机增容改造、机组辅助设备改造、起重设备更新、电气一次、二次设备改造、电站土建工程施工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工厂试验、包装、往返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旧设备拆除与新设备安装调试(含部分零部件返场加工)、技术培训、参与现场试验、特性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协调及售后服务、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电站土建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规模:约258万元;
2.4 工期:自签订合同起50天内完成两台机组的交货、调试及交付使用,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
2.5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制造商;
3.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 万元;
3.3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1个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500KW的水电站机电设备采购总承包并成功运行的工程业绩(机电设备采购总承包指的是单个合同范围至少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变压器、微机保护装置等设备供货并成功运行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清单和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3.6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设备制造厂代销商的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