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里底水电站机组在线监测及振摆保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一.工程概况
里底水电站是澜沧江上游的第三个梯级电站,上接乌弄龙水电站,下邻托巴水电站,工程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坝址左岸有德钦-维西公路通过,距上游巴迪乡公路里程约7km,距下游维西县城约106km,距丽江市直线距离约162km,距大理市直线距离约279km,交通较便利。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639万km2,多年平均流量763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38.7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181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7085亿m3,调节库容0.1426亿m3,为日调节水库。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左副坝、溢洪道(前期与导流明渠结合,后期改建为溢洪道)、河床式电站厂房、泄洪底孔、右副坝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枢纽布置格局为左岸两孔溢洪道,河床布置三台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房及三孔泄洪底孔。
里底水电站以发电为主,电站装机容量为420MW,安装3台140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投产后年利用小时数为4170h(单独)/4650(联合),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9.52亿kW?h。
电站运行管理方式按“无人值班”的运行方式要求设计。
首台机计划于2018年9月发电并投入商业运行。
二.招标范围
机组在线监测及振摆保护系统设备硬件(包括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及软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验收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
交货地点:里底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
① 具有机组在线监测及振摆保护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服务能力;
② 具有与制造资质相匹配的制造设备、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设计、制造、加工和实验装备,能按要求的进度实施并全面完成授予的合同;
③ 具有GB/T19000或 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确保设计、制造等的质量合格;
④ 对于进口传感器,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或意向性采购协议。
(5)成套设计和提供过用于大型水电站的机组(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经验并安全稳定运行两年以上。
(6)招标人不接受代理商、联营体、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1月8日--14日(周末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