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2合同段招标公告
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16]8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2合同段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2合同段。
(2)建设地点:南昌市。
2.2 招标范围:
(1)土建工程:含七站八区间,包括:盾构井~希望大道站区间(含盾构井)、希望大道站、希望大道站~站前南大道站区间、站前南大道站~龙岗大道站区间、龙岗大道站、龙岗大道站~国体大道站区间、国体大道站、国体大道站~昌南新城站区间、昌南新城站、昌南新城站~八月湖路站区间、八月湖路站、八月湖路站~云海路站区间、云海路站、云海路站~云锦路站区间、云锦路站的土建施工监理。
(2)配套工程:本施工区域范围内配套工程的工程施工监理。
(3)前期工程:包括三通一平、施工临建、工程周边建(构)筑物保护、临时水电工程、盾构用电、施工便桥(含人行天桥)、临时道路、临时通讯等,主体工程及前期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保护、交通疏解、交通设施、绿化迁移及恢复、路灯及市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交站、座椅、垃圾桶、路名牌等)迁移及恢复、道路恢复等施工监理。
(4)本合同段的盾构用电监理。
(5)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
2.3 招标内容:对上述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监理(含第三方监测)、施工合同标工程结算审核、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实施全面管理;对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2.4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0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监理需要:1)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3.4 拟任本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须具有多个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及资源调配能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中标后须常驻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5 拟任本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拟投入本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共三名,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以上职务(提供业主出具的担任该职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证明)。中标后须常驻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在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江西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投标项目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参与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土建施工监理其他合同段投标工作。
注:本条中“类似业绩”定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二个地下车站和二个盾构区间及以上的土建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且车站和区间须在同一个合同项下,方可视为一个有效的类似业绩。
4. 其它事项
投标人要重点明确其总监理工程师能否确实到位并履行合同职责,否则招标人将按履约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5.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7日~11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5.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5.3.2 单位介绍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6.2 获取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
6.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携带4G以上U盘或移动硬盘。
6.4 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现金方式交至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财务部指定账户中,且需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凭缴费单据原件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方可进入平台操作。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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