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岸传媒港能源中心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离心式冷水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611040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岸传媒港能源中心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离心式冷水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上海西岸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位于龙腾大道西侧、龙水南路北侧、云锦路东侧、龙耀路南侧所围合区域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2017年7月 1 日开工,一期工程2017年12月具备供能条件,将满足40%的供能负荷;二期工程2019年6月具备供能条件,满足后续60%的新增供能负荷,设计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1 HD-ZB-02-2016-02 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 二台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规格初步确定为1.5×(1±5%)MW 1000
2 HD-ZB-02-2016-03 离心式冷水机组 离心式冷水机组3台,单机容量为1600*﹝1+(-3%~+7%)﹞RT(约5625*﹝1+(-3%~+7%)﹞kW),冷冻水进出水温度为13/5℃,冷却水进出水温度为32/38℃。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3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同时具有ISO9001/ISO14001管理认证和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TS认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对于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8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为国产设备且制造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可接受由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燃气内燃发电机组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的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销售业绩表,应具有近五年内至少2台套同类设备成功投运的业绩。
离心式冷水机组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的离心式冷水机组销售业绩表,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2台套同类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的业绩。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 2016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