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西藏日喀则谢通门县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有资金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总工期5个月。计划于2016年12月20日开工,2017年6月15日全部并网投产发电(具体的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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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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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13002516GZ01SB002-120540000001 |
谢通门县恩久塘30MW并网光伏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1.00000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并网光伏电站本体(含电站围栏)、管理区、除发包人集采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站内道路、临时占地及拆迁补偿、施工用电、用水、用房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含设计评审)、设备材料采购(除发包人集采外)及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系统调试、各阶段质检、试运行、消缺、培训、启动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含质阶段性质检及启动验收)、竣工图编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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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未出现亏损。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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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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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谢通门县恩久塘30MW并网光伏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1. 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勘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设计单位已完成3个光伏发电场设计业绩,其中必须至少具有一个高海拔设计业绩; 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由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由同一专业设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不论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单位具备以上要求的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已完成至少一个高海拔并网光伏发电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的能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