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2016-ZS109T-201路灯维护备用材料类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机械子 建 16-11-03
编号: 编码:CBL_20161103_1054215744
文件受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路灯维护备用材料类(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
名称:201路灯维护备用材料类(二次)
编号:2016-ZS109T
一、供应商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本,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提供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自然人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年报或季报,包含“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量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照,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和专业技术力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
机械子 建 16-11-03
编号: 编码:CBL_20161103_1054215744
文件受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路灯维护备用材料类(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
名称:201路灯维护备用材料类(二次)
编号:2016-ZS109T
一、供应商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本,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提供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自然人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年报或季报,包含“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量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照,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和专业技术力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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