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公告
编号: 编码:CBL_20161103_1054202976
开标: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他
本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招[2016]22号文批准,资金来自区财政。人(业主)为芙蓉区城市理和行政执法局,已具备,现对该进行公开。
2.概况与范围
2.1名称: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
2.2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3规模:主要实施内容是对我区201实施提质老旧、农小区既有路灯与检查井维护与更换,并根据实际需要补装路灯等。
2.4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以人公布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45(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范围: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等。详细内容以人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方式:公开,组织形式:委托
2.11其他【/】
3.人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照,照处于有效期;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文件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行政主部门核发城市及工程壹,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企业全生产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员1人、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不接受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工程专业壹建造师执业和省住房和城乡行政主部门颁发负责人B类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机相关专业中及以职称;
3.4.4员取得省住房和城乡主部门颁发员岗位证书;全员取得省住房和城乡主部门颁发全...
编号: 编码:CBL_20161103_1054202976
开标: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他
本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招[2016]22号文批准,资金来自区财政。人(业主)为芙蓉区城市理和行政执法局,已具备,现对该进行公开。
2.概况与范围
2.1名称: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
2.2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3规模:主要实施内容是对我区201实施提质老旧、农小区既有路灯与检查井维护与更换,并根据实际需要补装路灯等。
2.4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以人公布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45(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范围:芙蓉区老旧、农小区路灯等。详细内容以人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方式:公开,组织形式:委托
2.11其他【/】
3.人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照,照处于有效期;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文件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行政主部门核发城市及工程壹,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企业全生产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员1人、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不接受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工程专业壹建造师执业和省住房和城乡行政主部门颁发负责人B类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机相关专业中及以职称;
3.4.4员取得省住房和城乡主部门颁发员岗位证书;全员取得省住房和城乡主部门颁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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