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公安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今日发布-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保温管  输送机  调试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莱阳市公安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莱阳市公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公告编码:CBL_20161104_10542315421.莱阳市公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经由莱阳市发展和改革
莱阳市公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公告
编码:CBL_20161104_1054231542
1.
莱阳市公局龙门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经由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具备。现对该进行公开选定承包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编号:QX1634236。
2.概况与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地点位于莱阳市富崖路东侧,包括业务用房和室外配套工程。
(1)业务用房面积约为1919平方米,层数为三层,高度12米。工程主体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砼独立基础,内墙为装饰抹灰内墙,外墙为干挂石材墙面。
(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场区混凝土地面硬化约1475平方米;停车位铺设植草砖约270平方米;路沿石;围墙及大门;室外水暖、等。
2.2本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控制价为4894414.26元。
2.3计划工期:自接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17年5竣工。
2.4工程质量:按照国颁发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要求达到莱阳市优良工程标准。严格执行莱政办发[2011]58号文,实行工程优质优价。
2.5工程地点:莱阳市富崖路东侧。
2.6本次范围:具体内容以图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3.人要求
(1)须为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持有合法照;
(2)须具有工程三(含)以,持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力;
(3)拟投入经理须具有工程专业二(含)以建造师证书;
(4)开标须提交企业所在地行政主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入市住建部门验证有关证照》,见鲁建规范【2016】1号文;
(6)本不接受联合体。
本工程采用后审方式。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11至201111,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京)参与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3233285
        手机:010-51957458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