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机组线路保护改造工程(220kV线路保护I柜、II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61-EDXLBH-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机组线路保护改造工程(220kV线路保护I柜、II柜)项目。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I柜20天
II柜15天。
2、招标范围:
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机组线路保护改造工程(220kV线路保护I柜、II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有近三年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至少3项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节假日休息)
5.2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保)复印件;
(6)具有近三年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至少3项业绩合同。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法律顾问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