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水锅炉工程116MW燃气热水锅炉、辅机及公用系统调试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6-10-01012
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水锅炉工程116MW燃气热水锅炉、辅机及公用系统调试(含锅炉性能考核测试)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水锅炉工程116MW燃气热水锅炉、辅机及公用系统调试(含锅炉性能考核测试)进行集中招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北京热电厂:
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4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7MW,#3、#4单机容量为220MW。
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容量为一套9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即:两台燃机拖动一台汽机运行,整套机组出力为930MW。二期机组已于2011年12月并网投入商业运行。
除盐系统为二级除盐制水系统,进水水源为石灰混凝处理后沙滤出水。
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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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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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北京热电厂: 116MW燃气热水锅炉、辅机及公用系统调试(含锅炉性能考核测试) |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1.3 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1.5 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8 近一年内在华能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2.1.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有一台套300MW燃煤供热机组或58MW及以上燃气热水炉的调试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8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8日17:00止,登陆系统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和企业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4招标文件费:1012元。汇款信息请汇款信息标注招标项目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