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60301009。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预估数量:石灰石 15500吨。
交货期: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送货,截止到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合同签订后终止。50吨/车,正常情况每天一车,要求上午送到;供暖季节两天三车,要求上午送到;根据生产需要临时调整,提前一天通知。
交货地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涉及诉讼案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清单,至少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清单及业绩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2月1日9时00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