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氯二乙基铝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60301012。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一氯二乙基铝, 约17.55吨/年。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交货期:按买方通知分配供货,接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到货。
交货地点:中国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是标的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一氯二乙基;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14-2016年)在气相流化床聚乙烯工艺装置连续稳定运营至少6个月的应用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非试用合同)及使用单位应用良好的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标的物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一氯二乙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扫描);
3)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神木县。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招标文件、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微信:likaidewenhou1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