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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项

 一、招标条件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项目建设方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
2、招标编号:YNYC2016S120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共 1 套,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中新建1套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整个破碎分选系统包括:上料系统、破碎分选系统、铅泥压滤及铅泥滤饼输送系统、酸雾收尘系统、水循环系统、PLC及电气控制系统等,但不包括预脱硫系统。设备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并将设备运行参数(电流、温度、流量、压力、液位等参数等)引入PLC系统进行监控。定期对水质处理,生产用水循环再利用。破碎分选系统按照招标技术条件要求,综合破碎能力不小于25t/h(动力电池不小于28t/h、启动电池不小于25t/h、固定型电池不小于22t/h),能完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破碎及铅栅、铅泥滤饼、重塑料、轻塑料、杂物(包括隔板纸、塑料薄膜等)的相互分离。
5、招标范围
新建一套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其中包括:电池上料系统、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酸雾除尘系统、铅泥压滤机系统、PLC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配件、低压配电柜及配件、循环泵、管道及辅材等设备。其中废旧铅酸蓄电池皮带输送机、皮带秤、废电解液压滤机、铅泥皮带输送机的主体设备设备由中标方提供设备技术参数,由招标方进行采购。另外整套设备内所有控制系统的桥架(材质采用不锈钢316L)、控制电缆、仪器仪表由中标方提供,并负责设备、自动化系统集成、指导安装、调试。
6、交货期:合同签定后90日历天内,设备应一批次全部运至现场落地交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或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州路1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建设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技术实力和规模,有设计、制造、供应招标货物、并能配合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车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3.2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经验,投标方在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调试等方面具有2年以上的成熟经验。近五年在国内应至少具备3项全自动废旧铅酸电池破碎分选系统成套设备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论是否已经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 投标人所似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类似专业职称证书,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过2个以上类似设备安装建设项目业绩,似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似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有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和上一年度劳动合同及上一年度社保证明材料。)
3.6 由两位及以上最终用户出具的同类型号规格设备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7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验证原件。
3.8 投标人应提供2位以上最终用户出具相关项目的国家环保部门环评验收或环境保护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9 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份项目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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