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供电局系统运行部2017年度技改、修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做好2016年中调整和2017年新增生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生部【2016】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珠海市
建设规模:珠海供电局系统运行部2017年度技改、修理项目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按甲方安排的计划完成设计工作,根据甲方进度安排,若部分项目需要跨年,该中标单位要继续履行合同,直到项目竣工)。
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编制)。开展前期勘察、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的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相关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5) 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6)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8)企业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