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100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概括: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是一家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单系列煤制甲醇化工厂,主要从事60万吨/年煤制甲醇的生产及相关业务,项目总投资45亿元,占地面积约770亩,厂址位于咸阳市东郊化工区内渭城镇朝阳四路北段。
招标范围: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餐厅供餐服务(厨房加工、生产区送餐、日常接待餐等服务工作,委托采购),就餐总人数约530人,就餐高峰约320人。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B.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近三年(2013-2015)有食堂经营经验并提供合同原件;
D.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7日至2016年11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