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源市档案局的委托,就其单位的档案馆消防安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望提供我国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济源市档案局档案馆消防安全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JGZJ—采—2016403
三、采购需求:更换七氟丙烷、氮气驱动气体、拆装、调试、维保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150000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政策: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 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1〕124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豫财购〔2012〕9号文件、国权联〔2006〕1号文件、豫财购〔2010〕2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上采购政策规定仅适用产品生产厂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
7. 生产商须具有生产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能力,能够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及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报告;
9.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报;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
1.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