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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丈岩流域电站副厂房屋顶加装彩钢棚等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基本情况1.1 标的名称:千丈岩流域电站副厂房屋顶加装彩钢棚等工程1.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1.3 建设地点:重庆1.4 项目概

 1、 基本情况

1.1 标的名称:千丈岩流域电站副厂房屋顶加装彩钢棚等工程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3 建设地点:重庆
1.4 项目概况:千丈岩流域电站投产以来,原水工建筑物出现以下缺陷,经公司研究后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整改:
(1)二、三、四级电站副厂房屋顶假装防雨棚
二、三、四级电站副厂房已经建成4年,副厂房屋面原有防水涂料已经老化。2016年雨水较多,234级副厂房内在下雨天出现多处渗水现象。公司决定在副厂房屋面加装防雨棚,防止屋面渗水。
(2)五级站中控室玻璃屋
五级站厂房内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很大,中控室的隔音效果又极差,工作人员在中控室内工作对身心造成很大伤害。现有中控室和其他房间是相连的,空间很大,屋内无法安装空调,夏天时中控室极度闷热,不利于工作人员工作。
因此在中控室建设玻璃隔断控制室,隔绝厂房噪音,添置空调设备。
(3)一级站和五级站窗洞封堵及五级站窗户新增钢条格栅
夏季雨量很大的时候,山水顺着厂房上方的山路容易灌进厂房内,造成厂房内财产损失。五级厂房靠近河道一侧也有类似风险。因此将此两处的窗户拆除,用砖墙封堵,防止水淹厂房事故。。
1.5 招标人:重庆鼎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7 招标编号:CWEMEZN-CQ16-S173
1.8 招标范围
千丈岩流域电站二、三、四级电站副厂房屋顶加装防雨棚;五级站中控室玻璃屋;一级站和五级站窗洞封堵及五级站窗户新增钢条格栅。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费用概算等。
 
 
二、三、四级电站副厂房屋顶加装防雨棚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副厂房屋顶面积      
1 二级站副厂房 357 长17米,宽21米
2 三级站副厂房 277.5  长37米,宽7.5米
3 四级站副厂房 357 长17米,宽21米
五级站中控室玻璃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玻璃屋      
1 中空钢化玻璃 42
2 岩棉夹芯板 44  75mm
3 120方管龙骨 2.2 钢柱、钢梁
4 逃生平台及爬梯, 2.4 角钢、槽钢、扁铁、圆钢、花纹钢板
5 静电地板开孔及封堵 6
6 照明安装 1 4套等及电线开关
7 移除配电箱 1 挡在玻璃与墙连接位置
一级站和五级站窗洞封堵及五级站窗户新增钢条格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一级站窗户封堵      
1 钢条格栅及塑钢窗拆除 18.9
2 窗框基面清理及凿打马牙搓 18.9 
3 红砖砌筑 立方 4.54
4 砂浆抹灰 39.8
5 内外墙涂刷 42
五级站窗户级格栅安装
1 钢条格栅及塑钢窗拆除 83.16
2 窗框基面清理及凿打马牙搓 83.16 
3 红砖砌筑 立方 19.96
4 砂浆抹灰 166.32
5 内外墙涂刷 182.95
6 脚手架搭设 平米 260
7 钢格栅安装 平米 83.16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投标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要求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企业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具有建筑总承包三级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不少于5个中、小型水电站用于建筑总承包等业绩,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用户证明,提供相关业绩联系人及合同首末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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