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
1.1 标的名称:下清渊硐电站综合性安全评估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3 建设地点:重庆
1.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下清渊硐电站位于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下硐村,距长寿区政府所在地约10Km,是龙溪河流域的梯级电站的第四级,距龙溪河入长江口约5Km,交通十分便利畅通。下清渊硐电站进水口与狮子滩水力发电总厂(以下简称狮电总厂)所属下硐电站(装机2*15MW)进水口并排于下硐大坝取水发电,装机4*1000KW,电站有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大坝,压力管道和厂区三大部分组成。
电站于1987年由狮电总厂与拓源公司等13家川东片区电力系统单位共同出资,在老下清渊硐电站(1959年报废停用)旧址处由狮电总厂设计室设计,狮电总厂检修队施工安装,兴建了现下清渊硐电站,装机容量4*1000KW,主变容量为2*2500KVA,于1988年10月全部投入运行。至今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为加强依法治企,依法合规经营,根据2005年12月1日旅行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督会9号令)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电企业需提供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因电站由狮电总厂设计施工安装,无完整的设计、竣工验收材料。经多渠道协调沟通,征得华中能源局重庆办事处同意,拟采用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编制《下清渊硐电站安全鉴定评价综合报告》,由下清渊硐电站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长寿区经信委(已沟通,同意牵头组织)按水电[2003]574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下清渊硐电站的安全鉴定工作,并作出安全鉴定结论,以此鉴定结论替代申请办证所需的立项或核准文件和电站竣工投产时的竣工验收报告。为此,需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下清渊硐电站安全鉴定评价综合报告》。
电站隶属关系:下清渊硐电站为重庆拓源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电站。
1.5 招标人:重庆鼎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7 招标编号:CWEMEZN-CQ16-S174
2、投标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要求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和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水利行业乙级和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或独立的法人实体授权的下属分支机构),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参与本次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在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进行了有效地税务和社保等登记,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承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