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治安卡点查控队伍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治安卡点查控队伍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Z161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交货完工期
治安卡点查控队伍装备采购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调试及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