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立磨系统成套设备;招标编号AB201611061448。已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立磨系统成套设备
2.2项目概况:攀钢需要配套新建一条碳化渣立磨生产线,位于攀枝花市西区巴关河渣场内,占地面积小于2700平方米(45米×60米),立磨生产线包括进料系统、立磨机系统、收粉系统,热风炉系统、成品储存系统、配套的液压、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等集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要求成品粒度:-100~+450目≥75%,含水量≤0.5%,年产60万吨碳化渣;低成本生产、投资少、物流通过顺行,产品质量能保障。
2.4招标范围: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温碳化工程立磨系统成套设备总包项目,投标人负责对从立磨机给料系统(含重皮带)到成品储存仓(包括成品仓、装车机)之间生产线系统工艺及配套设备(包括进料系统、立磨机系统、收粉系统,热风炉系统、成品储存系统、配套的液压、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等)集成设计;投标人供货内容:1所有主体设备,及设备附属设施及钢结构;2系统管线及钢结构支架;3三电系统,含视频监控;4设备设施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工作。所有设备设施所需的土建内容由投标人提供正式资料,由招标人设计建造。操作室、设备间由投标人提供正式资料,由招标人统一规划、设计建造。投标人负责提供立磨系统维修所需专用工具一套。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全套完整图纸资料、工艺参数;负责提供操作、维护培训。
2.5项目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2017年6月20日前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适应本项目资质:
3.1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2 具备承担本项目机械、电力、冶金、建材、建筑至少两项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3具有成功投用一年以上大型矿渣立磨系统(小时产量大于50吨)设计、供货成套业绩至少一项。
3.4 具备矿渣特性、破磨工艺实验研发能力。
3.5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4.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时00分至2016年11月1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