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高温热水销售项目公告如下内容:
1. 项目名称: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高温热水销售项目
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3. 招标内容:高温热水销售,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年产80℃以上热水约420000吨,月均35000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从事罐式热水运输能力(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如为外雇车辆请提供运输协议);
4.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新注册公司1年内可不提供);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