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ZFW2016GJT1002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拟对:《国网泉州供电公司2016年零星维修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国网泉州供电公司2016年零星维修项目监理;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对2016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监理;
2.2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预估监理费下浮百分比报价,下浮率为正数;
2.3 结算方式:按审核后结算价所列监理费及报价下浮率结算;
2.4 工期: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
2.5 预估金额:103950元;
2.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要求;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应答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监理项目;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3.7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