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招标已由华电国际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汇四街3号
本期规模: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
工期:本工程拟在2016年10月份开工, 2016年12月工程结束,总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天。具体施工工期根据实际进行商定。
招标范围:
华电国际广东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编号:HDGD-JJZB20162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来至少完成5项单项3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无合同材料支持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工程的业绩在资格审查时不计入合格业绩)
4、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型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5、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6、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使合同被解除;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证明、承诺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