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处理主机PU、AP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6-0634
2. 工程概况: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处理主机PU、AP改造。
招标范围:
满足处理1号机组DCS处理主机PU、一期ETS卡件改造的硬件、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系统软件及授权;
升级改造完成后所涉及的各项试验(按照行业导则要求进行);
有关图纸资料以及所需的安装辅材;
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
主机的详细说明,功能介绍及使用说明。
设备范围
投标方应按照实际供货填全表中各项数据,不限于下表
序号 器材名称 器材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器材名称 器材型号 单位 数量
1
2
3
4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若为代理商中标,需与招标方签订包含原厂家在内的三方技术协议,以保证产品质量真实性。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 98.5万元,超过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要具有近三年3家600MW火电机组3个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页、项目内容和签字页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