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刘园子煤矿自动化改造(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业主为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刘园子煤矿设计产能60万吨,已于2014年投产,目前建有1#、2#井下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净化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等,已投入运行。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建设的下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611-LYZ-003
标的名称:刘园子煤矿自动化改造(水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水处理系统自动改造的方案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甘肃省环县刘园子煤矿
三、施工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12月1日。
竣工时间:2016年12月31日(暂定)。
四、资金来源: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完成方案设计支付合同价款20%,设备到货安装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50%,系统调试完成并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合同质保期满后付10%。
六、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自动化设备生产厂家不受资质限制,投标方只要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其中一项即可;
3.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300万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业绩(附合同):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项目1项业绩;
5.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年18日(17:00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