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新松换流站~黄坪变电站Ⅰ、Ⅱ回500kV线路工程(二标段)爆破服务采购(二次)(采购编号:SY-FW-GK-2016-011 ) 经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1招标编号:SY-FW-GK-2016-011
1.2项目名称:新松换流站~黄坪变电站Ⅰ、Ⅱ回500kV线路工程(二标段)爆破服务采购(二次)
1.3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包,对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新松换流站~黄坪变电站Ⅰ、Ⅱ回500kV线路工程(二标段)爆破服务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明细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工程量 备注
1 工程塔基位爆破 75基
2 工程接地爆破 18000米
备注:本工程结算以爆破实际量为依据,单价按投标综合价格计算。除报价表中所列两项费用外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人员要求每10公里配备一组爆破人员。
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2.2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合法单位(三证合一)。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必须具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地级市)所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
(4) 爆破施工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
(5) 提供近三年有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等);
(6)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