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太原机场机坪高杆灯维修改造项目 已以 晋机场发〔2014〕23号、晋机场发 [2016] 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太原机场自筹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原机场机坪高杆灯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原机场机坪高杆灯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太原市;
建设规模:太原机场机坪高杆灯维修改造项目的图纸及清单内容。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太原机场机坪高杆灯维修改造项目的图纸及清单内容(411-415机位安装高杆灯项目、1号楼远机位中杆灯灯杆及过夜机坪高杆灯改造项目、高杆灯控制部分改造项目)。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内容包含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飞行区类似工程不停航施工已完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2011年1月—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飞行区类似工程不停航施工已完业绩。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下还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于2016年11月 8 日至2016年11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