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通勤班车租赁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通勤班车租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和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后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的物:班车租赁
2.2招标范围:2017年度通勤班车租赁,共租赁班车5辆,其中运行班车1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车龄不得超过3年,行驶里程不得超过5万公里,豪华空调大巴,航空座椅45座以上,车辆具备营运证件等营运手续。
3.4 车辆保险要齐全,主要险种要有交强险,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车损险,其中第三者险每车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予以通报,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