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营销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营销活动物品(印刷品、现场布置物料)定制
2.2项目地点:东莞市
2.3项目规模: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17年营销活动物品(印刷品、现场布置物料)定制项目。
2.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2017年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时所需的印刷品、现场布置物料定制及活动现场场地搭建、拆装、运输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标段名称和内容如下:
2017年营销活动物品(印刷品、现场布置物料)定制(第一标段):
东莞供电局本局部门及二级机构、东城、寮步、城区、南城、万江、石碣、石龙、厚街、沙田、虎门、长安、高埗、道滘、洪梅、望牛墩、麻涌及中堂分局(预计采购金额约50万元);
2017年营销活动物品(印刷品、现场布置物料)定制(第二标段):
大岭山、松山湖、大朗、黄江、东坑、茶山、石排、横沥、常平、企石、桥头、塘厦、樟木头、谢岗、清溪、凤岗分局(预计采购金额约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展览展示布置、或销售广告材料、或印刷、加工或销售纸制品或印刷品印刷等相关内容。
(3)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4.3、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关联企业声明(格式详见附件,盖单位公章,按标段名称分别制作,各一式一份)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