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110kV罗村站等站共13组避雷器改造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广电电财【2016】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大修技改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110kV罗村站等站共13组避雷器改造施工采购,总投资35万元。
2.3采购范围:对110kV罗村站等站共13组避雷器进行改造。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已在供应商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