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委托运行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如下: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标书费(元)
CHDT0020/15-QT-0101 地面生产系统委托运行项目 为招标方提供“从栈桥第一部皮带机尾(包括主井机头下溜煤槽)到地面筒仓卸煤口的全部地面生产系统”。 2060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方案。
五、项目概况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0.9Mt/a,井田面积3.8986平方公里,服务年限41.3年,批准开采4、9、11号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13.48 m、11.87m、1.93m,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有自燃倾向,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为低瓦斯矿井。
批准文号:晋煤重组办发【2009】116号文件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具有维修、运营皮带栈桥或类似系统管理运营等类似业务。
3.投标人具备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系统运营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2、公告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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