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XD016JFR203C11506BD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工程项目部2016年通勤车服务
2.3项目概况:为招标人员工往返现场办公楼、宿舍及其管理的施工现场之间的用车,提供交通服务。
2.4招标范围:
1) 常规用车:以招标人员工往返办公楼、宿舍之间为基本服务范围,通
勤车每天往返1趟,每趟行驶距离暂按90公里考虑。现在的宿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铁西区58号(宿舍位置可能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所变更)。办公楼地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
2) 零星用车:用于施工现场内的往返和接送招标方人员往返住所与办公楼外的其他用车。零星用通勤车或其它车型车辆则按实际发生里程数另行计算。
投标人负责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4辆55座的大巴车、1辆23座的中巴车、1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共计7辆车,车内带冷暖空调供招标人使用,以上车辆均需配置专职司机。大巴车,中巴车车型配置参照或相当于申龙、越野车车型配置参照或相当于帕拉丁,皮卡车车型配置参照或相当于长城。
(1) 大巴车运营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
(2) 中巴车运营年限不超过6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0万公里;
(3) 皮卡车运营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4万公里;
(4) 四驱越野车要求是新车。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
3.3发售时间: 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