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靖远二电5号、6号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工程进度:本招标项目根据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机组检修计划实施,5号汽轮机通流改造计划2017年8月20日开工,10月30日完成改造安装具备冲转条件;6号汽轮机通流改造计划2018年6月20日开工, 8月30日完成改造安装具备冲转条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二、招标范围
1 ZTZB-16-008-011 靖远二电5号、6号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 靖远二电5号、6号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包括该汽轮机整体改造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含备品配件等)供货、运输、存储、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原设施的拆改、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性能考核(配合)、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3000 45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同类服务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分包商应具有2台及以上的300MW汽轮机通流改造的设备制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及签字页);
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的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总承包2台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
4、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相似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6年11月08日-2016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