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混电高压控制配件协议供应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BS-CG2016023-01
2. 项目名称: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混电高压控制配件协议供应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3.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协议供货商
A 混电高压控制配件 1家
产品技术参数、交货时间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预算金额暂定为200万元,与原采购项目(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配件协议供应商服务项目)中的四个标包(包A:综合类维修保养配件,预算约为18,493,854.00元、包B:LNG气瓶供气部件配件,预算约为300万元、包D: 空调配件,预算约为354万元、包E:玻璃,预算约为50万元)合计总采购金额以 27,533,854.00元统筹计算。 因此,本项目最终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4. 服务期:3年或与原采购项目(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配件协议供应商服务项目)中的四个标包(包A:综合类维修保养配件,包B:LNG气瓶供气部件配件,包D: 空调配件,包E:玻璃)合计总采购量达到预算总额( 27,533,854.00元)。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6.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08日-2016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