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就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2 项目编号: 0612-1640T3250135
3 项目内容及规模: 3*750t/d垃圾焚烧线,计划2017年6月底投产;年连续运行8000小时,垃圾处理量为2000t/d,渣量约15.5万t/a。
投标人负责对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后并安全处理,并且根据中标单价向招标人支付收购炉渣的费用。投标人的义务包括并不限于:进行本项目炉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艺方案设计,自选用地并完成立项、用地报批、环评等工作,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及维护,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炉渣的装运(电厂负责渣吊的操控,投标人负责运渣车配合装载、渣池区域及运输沿路的每日卫生保洁),剩余未燃尽垃圾(可燃物不低于80%,由招标人工程师鉴定)运回焚烧厂等一切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 炉渣资源化利用合作期限:10年(自招标人电厂建成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
5 项目所在地:广州市花都区赤泥镇鲤塘村十八岭山脚。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且经营范围应符合炉渣资源利用或涉及相关环保技术内容。
6.2 投标单位具备资源化日处理炉渣能力累计300吨,并至少有三年以上炉渣处理成功稳定运营实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炉渣产出单位的证明资料)。
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4 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 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